【中标公示】都昌县沿湖路道路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都昌县沿湖路道路改造工程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都昌县建设局 | |||
工程名称 都昌县沿湖路道路改造工程 | |||
工程地址 东风大道至东湖大道 | |||
建筑面积 0.0 ㎡ 结构/层数 混合/0层 | |||
招标范围 |
都昌县沿湖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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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14834496.69元 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30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鸿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 |||
投标报价 | 13647736.96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分 |
建造师姓名 李正平 注册编号 赣236141431549; | |||
建造师等级 二级 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中鑫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 |||
投标报价 | 13647736.96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分 |
建造师姓名 戴辉飞 注册编号 赣236161760860; | |||
建造师等级 二级 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宇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 |||
投标报价 | 13647736.96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分 |
建造师姓名 丁洁 注册编号 赣236141429890; | |||
建造师等级 二级 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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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审的家数 |
15 |
未通过资审的家 数 |
189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鸿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中鑫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宇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鸿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承诺内容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中鑫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承诺内容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宇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承诺内容 /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 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 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 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